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总经理轮值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适应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不断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总经理轮
值制度,设置执行总经理一名,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范围
执行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1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条 职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制度。执行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作细
则》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义务。执行总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程序
事会聘任。
第五条 期限
执行总经理任期1年。若轮值期间执行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
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执行总经理职务。
第六条 工作评价
执行总经理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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