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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
2023年1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新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出来了,办法自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拓展内容:
与2017年版的试行办法相比,《办法》明确给人才的实物配置中,包括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房源,删除了公租房。
根据国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公共租赁住房回归保基本的属性,由保障性租赁住房承担保发展的作用,以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因此,《办法》的人才安居实物配置中,删除了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类别。具体表述为: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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