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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高校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速递
2023-04-05 08:07:54    东方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省印发高校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竞赛申报程序与设置要求,规范竞赛组织架构、办赛流程、奖项设置等细节

本报讯 (记者 蒋丰蔓)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着力打造竞赛品牌,提升竞赛质量,鼓励和引导高校积极承办赛事。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我省每年组织省级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和研究生学科竞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竞赛项目设置不合理、赛事管理不规范、办赛质量不高等问题。此次试行《管理办法》,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基础上,旨在进一步明确竞赛申报程序与设置要求,规范竞赛组织架构、办赛流程、奖项设置、证书制作等细节。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竞赛设置、竞赛申报、竞赛管理、竞赛监管、附则等部分,最突出的改变是强化统筹,将原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和研究生学科竞赛整合为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面向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统一部署、统一组织。

在竞赛设置上,《管理办法》明确,竞赛应围绕重大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问题,以及我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应用学科专业等方面设置;《管理办法》明确,竞赛不得以企业或行业协会对竞赛进行冠名。在竞赛申报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申报竞赛的学科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双一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申报研究生类竞赛应具有竞赛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管理办法》在竞赛设置与申报上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目的是围绕《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方案,充分发挥竞赛对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服务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创新驱动发展。

此外,在竞赛管理上,《管理办法》明确承办单位应制定竞赛实施方案、评审规则及标准等,并对竞赛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等人员构成作出统一要求。对赛事规模、奖项设置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每个竞赛各组别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数量分别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的5%、10%、20%。在竞赛监管上,《管理办法》明确,竞赛将采用清单制管理,每年动态调整一次。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我省探索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各类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的规范与管理,对提升竞赛质量和办赛水平,激发大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挥学科专业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导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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