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办理条件
(资料图)
(一)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满足以下五种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
3.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
5.在“二标四实”系统登记实有人口信息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在“莞e申报”系统经责任主体确认申报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
6、申领“粤居码”满半年且当前登记信息有效的,不受居住满半年限制,可以登记后直接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醒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线下办理材料
1.在窗口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的,无需申领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线上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申请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的流水号;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的,无需申领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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